+1 當心成了Google代言人
本新聞來自翻爆APP
..................谷歌將更新使用者服務條款,允許廣告商使用Google用戶在Google+社群網站以及Google其他服務上的姓名、照片、評論等訊息,以便為自己的廣告產品背書。....................Google稱此為「共同代言」(shared endorsement)廣告。
...................這項口碑式廣告服務將涵蓋200多萬個網站與近10億用戶。 舉例而言,若Google+用戶透過「+1」按鈕(如同臉書的按讚鍵)公開推薦某商品與品牌,該用戶的使用者名稱、照片、評論等訊息就可能出現在該商品的廣告中。...............